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公益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2-11-18浏览次数:6108

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团省委、省希望办、省青基会联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共同举办“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2022年度)公益活动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2022年度)将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提供学业、科研奖励扶持,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原则上来自农村的受助学生比例不低于70%)。

二、奖励对象及条件

1、湖北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实践;

4、申请人为本科(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习勤奋,成绩优良,2021-2022学年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50%,无挂科现象;

5、2022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黄冬梅励志奖学金、“圣才电子书”奖学金、“美乐维”校友奖学金及同等额度同类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予重复资助(已获批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影响申请)。

6、参与防疫、救灾、志愿服务等各类爱心公益活动的学生优先推荐;

7、重点支持在参与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科研创新、技能创新、体育赛事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的学生。

高中及大学期间,曾受“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其他项目资助过的学生优先予以支持。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

各学院收到通知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公告“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公益活动,并启动本院工作安排。

(二)对象遴选

各学院根据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2)。

申请人应提交如下材料:

1、“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成绩单(成绩单自助打印系统打印版)和成绩排名证明(二级学院出具说明);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5、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奖项证书复印件或参加重点科技、重点工程、重大赛事、志愿服务和农村基层创新创业等项目证明材料。

(三)审核公示

各学院于2022年11月23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纸质档申请材料提交校团委办公室、电子档材料发校团委邮箱hbuetw@hbue.edu.cn。校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上报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终审确认

2022年12月1日前,校团委汇总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材料后,将纸质申请表、汇总表、公示截图提交省希望办、省青基会,省希望办、省青基会与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提交的待奖励学生材料进行复核,经确认无异议后的名单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资助发放

省希望办、省青基会对公示无异议的名单,通过集中发放仪式、银行直通车等形式发放奖励金,完成签领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积极宣传。要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严把申请对象审核关,让项目惠及更多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子,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加强跟踪,强化管理。要加强跟踪管理,引导受助学子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推动实现从“受助——自助——助人”转变。要强化对受助学生的档案管理,确保资料清晰、有档可查。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3907

 


                       校团委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1:“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3:“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