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总支):
根据《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细则》,经个人申报,各分团委审核,确定以下3073名同学获得2个实践学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1日。公示期间,广大同学如有异议,请向校团委反映,联系电话:027-81973907,书记信箱:41770093@qq.com。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各分团委(团总支):
根据《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细则》,经个人申报,各分团委审核,确定以下3073名同学获得2个实践学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1日。公示期间,广大同学如有异议,请向校团委反映,联系电话:027-81973907,书记信箱:41770093@qq.com。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