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在清明节期间集中开展“ 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30浏览次数:29

各团学组织:

现将《关于在清明节期间集中开展“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团学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

附件:关于在清明节期间集中开展“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校团委

                                  2015年3月30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

2015 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 周年。根据团中央、中央网信办统一部署,为大力推进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持续深化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 引导团员青年和广大网民缅怀先烈、铭记历史, 传承民族精神, 激发爱国热情, 团省委决定在清明节期间集中开展“ 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4月2日至5日

二、总体思路

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 周年和清明节为契机, 集中围绕“ 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主题, 以线上活动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 在线上发动团员和青年网民, 通过互动献花、话题讨论、微博微信传递、文化产品推广等形式,唱响铭记历史、追思英烈、崇尚英雄的网络主旋律; 在线下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纪念活动, 使团员青年普遍接受一次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三、活动安排

1.“ 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网页献花留言活动。团中央将依托中国青年网开设活动专题网页, 开展“ 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网络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在所属网站上链接该专题网页,并发动团员青年和广大网民在网上为英烈献花、留言,并通过活动页面学习英烈事迹和革命历史。

2.“ 清明祭英烈”微博活动。团中央、团省委将于4月4日-5日在新浪、腾讯微博平台发起#清明祭英烈##逐梦慰英灵#双话题讨论, 各市州、各大专院校团委要编发至少3条原创微博,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共青团网络宣传阵地和宣传队伍, 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清明祭英烈##逐梦慰英灵#双话题讨论, 留言写下对英烈的缅怀和敬仰, 对@共青团中央、@青春湖北 的主微博转发、评论、点赞。团省委将发起#清明祭英烈##逐梦慰英灵#“大片”和文章征集活动,征集各级团组织、青年个人参与祭英烈的照片图文,以及缅怀英烈的主题文章,鼓励用“足记”等软件记录祭扫的场景和感言,表达追逐梦想、以慰英灵的决心和勇气,各级团组织要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3.“ 清明祭英烈”微信活动。团中央将制作手机版“ 清明祭英烈”活动页面, 各级各类共青团微信公众平台要于4 月4 日前通过微信群发消息和自定义菜单统一发布该页面, 联动宣传,吸引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团省委将编发“清明祭英烈”专题微信图文,各级团组织要发动广大网宣员、网络文明志愿者、团员青年阅读、点赞,并在朋友圈扩散。

4.讲述红色故事活动。团中央将以清明节为节点, 邀请党史专家、革命英烈后辈和正能量网络名人, 在中国青年网以网络访谈形式, 回顾抗日战争历程, 讲述民族英雄故事, 弘扬革命先烈的爱国主义精神, 反映中国人民抗战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历史功绩和重要意义, 提振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各市州网站链接访谈视频及专题页面, 并通过移动客户端及官方微博、微信推送。

5.网络文化产品编创推广。团中央、团省委将组织创作和推荐一批缅怀英烈、致敬英雄主题的微博、微信、网文、微视频、漫画等网络文化产品, 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大力推广。每个市州、各大专院校团委要组织创作至少1 篇主题文章、1 篇微博微信图文产品, 并发动本地本单位团员青年广泛学习传播。

6.线下纪念活动。各地团组织特别是基层团组织, 要围绕“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主题, 广泛开展祭扫烈士陵园、革命历史讲座、英烈事迹展览、烈士诗抄朗诵、主题团队会、入团入队仪式等活动。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以清明节为契机, 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主题活动, 是在青少年中弘扬民族精神、唱响网上网下主旋律的重要活动项目, 是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将共青团员先进性延伸到网络空间的重要载体。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意义, 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努力取得实效。

2.普遍动员。活动开展要注重普遍性、整体性, 充分发动基层, 鼓励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发挥积极性、创造性, 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 提升对青少年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学校、企业、城市社区、农村等各条战线的基层团组织, 要动员全体团员围绕“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主题, 普遍参与一次网上宣传活动。

3. 注重宣传。各大重点新闻网站以及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中国青年网、未来网等团属新闻媒体, 要围绕活动进行专题宣传。各级团委要积极协调本地各类媒体, 加强对线上线下活动的宣传报道, 共同营造浓厚氛围, 切实使活动形成声势、扩大在青少年中和社会上的影响力。

清明前将对“清明祭英烈”活动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如围绕主题安排了特色线上、线下活动,请于1日(周三)10:00前将有关情况素材报团省委宣传部。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团委请于4月2日(周四)下午5:00前将原创主题文章、微博微信文化产品报团省委宣传部,并于4月8日下午5:00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团省委宣传部。

联系人:刘莹

电  话:027-87232542

邮  箱:hbxcb2008@163.com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