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02浏览次数:140

    各院(系):  

    升国旗是对广大青年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培养学生爱国、爱校精神的重要阵地。为使升国旗仪式庄严有序,进一步发挥其思想引领的作用,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每周一上午7:00   

    二、地点:东大门  

    三、参加对象: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辅导员、大一学生。  

    四、仪式流程:出旗;升国旗、奏国歌;国旗下的讲话。  

    五、相关要求  

    1.参加升旗人员须于6:50之前集合完毕,7:00正式升国旗。  

    2.院系组织和安排学生参加,仪式由院系分团委书记主持,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进行国旗下的讲话,并将讲话稿的电子档在提前一周(星期四)交给学工处教育科备案;做好相关宣传报道。  

    3.国旗护卫队负责培训主持流程和升国旗(队长李抒浩:13476133793)。  

    4.举行升国旗仪式时,所有的在场人员都应站立,目光注视国旗,表情崇敬、严肃,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可随便走动,更不能交头接耳、追逐嬉笑。  

    5.院系在正常天气下必须参加升旗仪式,并组织好国旗下的讲话活动,并于上周五和国旗护卫队衔接相关活动事项。若遇雨、雪天气或逢重大节假日未能参加升旗仪式的院系,由校团委另行通知升国旗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  

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  

 

   附件:2015年上半年升国旗仪式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