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藏龙岛科技园第三届“藏龙一家亲”赛事活动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06浏览次数:50

  为展示我校校园文化生活和经院学子风采,组织学生参加藏龙岛科技园第三届“藏龙一家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第三届“藏龙一家亲”赛事活动将分为“动态类”和“静态类”两类活动,其中“动态类”活动包括歌舞、器乐、戏曲、曲艺等综合门类,通过舞台表演评奖。“静态类”为专题摄影评比。作品挑选分为两次进行,第一次于5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集中挑选,从“静态类”作品中挑选优秀作品代表藏龙岛参加江夏区第十九届业余文艺创作节目“百花奖”“静态类”作品展览;第二次于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挑选,从“动态类”节目中评选出优秀节目代表参加9月份江夏区第十九届业余文艺创作节目“百花奖”“动态类”节目展演。10月份在本地区举行第三届“藏龙一家亲”赛事活动并进行展览展演。
  二、节目要求
  1.“动态类”节目基本要求
  “动态类”节目中,歌舞、戏曲节目表演时间在5分钟之内,作品特色和质量突出,不超过2个;小品节目表演时间在12分钟之内;大合唱(40人以上)表演时间时间在8分钟之内;小合唱(12人以下)表演时间在6分钟之内。
  2.“静态类”作品基本要求
  拍摄地点:限定于藏龙岛科技园内;
  拍摄时间:截止于2013年8月底;
  拍摄内容:景物、人物、建筑物均可;
  报送要求:初评作品只需报送电子版,照片分辨率不低于800万像素;
  作品要求:每幅作品需标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及作品简介.
  三、奖项设置
  “动态类”作品分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另设优秀演员奖若干名,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静态类”摄影作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6名,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整体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四、注意事项
  1.参赛的“静态类”摄影作品不得剽窃或过度使用图片软件对照片进行后期修改,以保证评选的公平性,如有侵权或剽窃行为,文责自负;
  2.藏龙岛办事处可无偿使用获奖“静态类”摄影作品的版权。
  3.请有意愿参加的同学根据上述时间安排将作品提交给校团委。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