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0年大学生科研创新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01浏览次数:20

为激励和引导我校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培养科研创新能力,在校园内形成支持指导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良好氛围,学校拟于近期开展大学生科研创新评选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

2.大学生科研标兵

3.大学生科研活动优秀指导老师

 

二、评选条件

(一)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

1.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通过学校科研立项、社会实践或其它研究途径独立、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在校内及以上刊物发表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2.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形式主要为大学生在校期间完成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等。

3.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已经获得省级奖励及以上的成果,不属于申报范围。

4.参评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二)大学生科研标兵

1.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

2.在学校认定的重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了学术论文;

3.拥有发明专利,且为第一作者;

4.在全国、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或“挑战杯”竞赛中荣获三等奖以上奖励。

(三)大学生科研活动优秀指导老师

1.热心指导学生开展科研创新活动,积极主动为学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提供帮助;

2.多次指导学生科研立项,并顺利结题;

3.所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荣获奖励、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获得有关发明专利者优先考虑;

4.多个学生推荐,对学生指导细致有效。

 

三、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申报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需填写《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附件;申报大学生科研标兵的需填写《大学生科研标兵申报表》(附件3);优秀大学生科研指导教师由学生进行推荐,填写《优秀指导老师推荐表》(附件4),所有申报表格于122报各院系分团委。

2.院系初评:院系组织专家对申报情况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汇总,填写汇总表(附件5)于128前报校团委。

3.学校评审:校团委和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并于12月中旬召开全校表彰大会。

 

                                科研处   团委

年十二月一日

 

 

附:相关申报表格在朝阳网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