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团校第四期学生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11-14浏览次数:421

 

各院(系)分团委:
为积极落实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学生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全校学生干部在构建和谐校园过程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实现学校党委对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求,校团委经研究决定,于11月上旬至12月举办团校第四期学生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围绕学校党政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团学工作实际,以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为重点,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努力培养一支“党放心、青年满意”,既能从事社会工作,又能适应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团学干部队伍。
二、培训对象
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社团联主席团成员,各院(系)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每个院系限2人)。
三、培训内容
具体安排见附件
四、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辅以专题讨论、讲座、团体活动等形式,学习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
五、相关要求
  (一)各分团委要积极做好本院(系)的报名工作,并安排好本院(系)学生会的工作,为培训学员的学习提供时间保障,并为学员培训创造必要条件。
(二)培训过程中,参加培训的学员要利用课堂内外的各种机会,积极与老师和其他学员进行交流,并结合培训内容,认真思考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三)本期培训班设班主任一名,各单位学员必须准时报到、上课,请假必须经班主任书面同意。凡无故旷课两次(含两次)以上者,或经考试不合格者,不颁发结业证书,未结业的学生干部,取消其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四)各院系参加培训学员名单请于11月15日下午16时以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11月16日下午14时整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第五报告厅准时举行开班典礼。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团校第四期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2.湖北经济学院团校第四期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