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2018年学年第二学期 “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18-03-19浏览次数:1068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校“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校团委决定于近期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本次“推优”工作从3月19日起实施,各学院团委于4月8日前将“推优”名单报校团委组织部。联系人:陈赛  13207129027。  

2.校团委审查名单后于4月11日在团委朝阳网上公示推优名单。

3.校团委组织部于4月13日统一发放“推优表”至各学院团委。

4.各学院团委组织团员认真填写“推优表”,经学院团委签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0日前上交表格至校团委组织部。

5.校团委组织部于4月25日前将审批盖章的“推优表”反馈给各学院团委。

有关要求

1.本次推优对象包含研究生团员

2.各学院团委需高度重视“推优”工作,按要求指导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并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3.对拟推优对象进行严格审核,有错报、漏报的情况,一律不替补、不更换。

4.推优是一项长期而又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2018年3月19




关于印发《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