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北经济学院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16-03-02浏览次数:981


响应共青团中央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组)的通知》,培养我校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增强创新创业能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特举办湖北经济学院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一、大赛名称

 湖北经济学院“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二、参赛对象及方式

 1、湖北经济学院(含法商学院,下同)全日制在校学生。

 2、湖北经济学院毕业未满3年(时间截至2016年7月1日)且公司已登记注册并运营3个月以上的学生(限申报创业实践类)。

 3、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也可以个人形式报名参赛,参赛团队成员专业不限,鼓励跨院系跨专业组队。

 三、比赛内容

 大赛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含公益创业类)、创业实践赛两个类别。

 四、赛程安排

 1、初赛阶段:3月2日——3月16日 

 撰写项目计划书(创业实践类撰写项目运营报告);项目计划书应可以直接应用并且规范明了,项目计划书的撰写可以参考《项目计划书模板2016》(附件8)。

 实行分类申报,创业计划类(含公益创业类)、创业实践类比赛的申报要求参照附件2、3、4。2016年3月16日22:00前直接向赛事官方指定邮箱hbuecqc2016@163.com发送初赛作品即视为报名参赛。初赛作品只需提交电子版项目申报表(附件5、6、7)、项目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简版)及其它材料,邮件名格式为:参赛类别+项目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 +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每个团队(每个人)只能提交一个项目。

 根据各参赛团队或个人提交的项目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简版),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人士组成大赛评委会评审项目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简版),评出入围复赛的团队并在赛事官网公布名单。

 2、复赛阶段:3月20日——3月27日

 入围复赛的团队或个人须于2016年3月27日22:00前提交详细的项目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完整版)及其它材料到赛事官方指定邮箱hbuecqc2016@163.com,邮件名格式为:参赛类别+复赛+项目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 +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同时须提交相应的纸质版材料至群贤楼工商管理学院128办公室,项目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要求主标题用黑体三号加粗,小标题用四号黑体,正文用宋体四号,纸张A4。

 评委会将根据提交的项目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评出入围决赛的团队并在赛事官网公布名单。

 3、决赛阶段:3月31日——4月7日 

 决赛正式开始前,创业导师对入围决赛的参赛团队进行专题培训。

 入围决赛的团队或个人结合复赛评审意见和创业导师建议,修改完善项目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并制作提交项目展示介绍PPT,PPT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展示时长不超过3分钟。决赛材料于2016年4月6日12:00前发送到赛事官方指定邮箱hbuecqc2016@163.com,逾期视为弃权。决赛成绩按照“项目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项目展示介绍PPT”和“回答评委提问”三个方面的得分计算,三个方面的计分比例分别为50%、30%、20%。

 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将在赛事官网另行通知。

 五、赛事咨询

 1、现场咨询:时间:2016年3月4日  9:30-15:30  

              地点:实践坊(桔五一楼)

 2、线上咨询:吴冰雪:13296698681;王佳敏:15871828717;庞  军:13163332960;

              张红飞:15871726240;曹老师:13628648871

 六、赛事网络平台

 赛事官方网站:湖北经济学院团委  http://tw.hbue.edu.cn/

 赛事官方QQ群:485770062(群名称“创青春先锋队”),本群采用“实名制”,申请入群及入群后,必须采用实名:项目简称+真实姓名(项目简称不超过4个字,申请入群时,必须报姓名专业班级)。

 七、奖项设置

 大赛按创业计划类(含公益创业类)、创业实践类两个类别各设以下奖项:

 金奖1支,奖金5000元;

 银奖2支,奖金3000元;

 铜奖3支,奖金2000元;

 优秀奖若干支。

 学校将从获奖团队中推荐优秀项目参加2016年湖北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银奖创业项目直通湖北亿慧科技孵化器,并享受“八个免费服务”:为入孵企业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免三年房租、物业管理费)、基本的办公设备、空调、网络宽带服务、网站托管、创业培训和创业咨询,另每月25元的水电费补贴。对于创业的团队或个人(含未入驻创业园的创业项目),视净利润的具体情况,根据学校创业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次性给予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铜奖、优秀奖获得者视创业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入孵,入孵项目与孵化器在孵项目一样享受同等待遇。


 主办单位:校团委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

                                                               工商管理学院

                       承办单位:校团委实践创业部

 工商管理学院团委

                                                       


 2016年3月2日

湖北经济学院“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