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1-05-19浏览次数:1910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经院学子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1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 何慧刚

  : 陶前功        刘国武       尹青山  车纯贤      

钟彦姝                         田全喜

林敬山   汤中秋        涂宇琼  梁涤尘  王友刚  张江红

徐慧玲   杨宏斌

二、活动主题

学党史 强信念 跟党走

三、活动内容

此次暑期社会实践分为专业类实践、公益类实践、专项类实践(含红色专项和“口述校史”专项)和其他类实践。

四、活动形式

1、团队形式。对于专业类、公益类和专项类社会实践,须以团队形式参加。考虑到疫情的不确定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团队注册须满足以下条件:1、实践地在省内,武汉市市内优先;如有离汉开展社会实践的,建议以实践所在地的生源学生组成团队;2、建议团队成员(含指导老师)接种新冠疫苗(以健康码接种记录为准);3、指导老师须全程随队实践;4、有稳定的实践基地或基础较好的项目和实践团队。

2、个人形式。按照“返回家乡、就地就近”原则,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五、资助形式

1.专业类实践。学校对此类实践团队采取“以奖代助”的方式,即在学院评选的基础上,对获得学校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奖的团队给予相应奖励;学院自行决定前期资助方式和资助金额。

2.公益类实践。学校对此类实践采取前期资助和后期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即获批为注册团队后,学校将会给予一定经费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对公益类实践团队单独评奖,对成绩突出的团队给予相应奖励。

3.专项类实践。其费用和资助形式具体见专项实践通知。

六、总结表彰

1.活动总结。实践活动结束后,实践个人和团队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总结。总结材料将作为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应积极组织总结评比和成果展示活动,发掘实践典型,分享实践感悟,共享实践成果,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的重要作用。

2.评选表彰。本次活动结束后,将评选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含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优秀社会实践成果一批,同时评选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优秀指导老师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予以表彰奖励。

七、注意事项

1.聚焦主题,突出育人实效。各学院要坚守实践育人初心,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主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通过社会实践,引导教育学生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

2.就近就便,守住安全底线。各学院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各项实践活动。今年“三下乡”社会实践,严格控制实践团队数量和实践区域,避免线下跨进行,个人实践以“返回家乡、就地就近”原则开展。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停止相关地区的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

3.创新形式,扩大影响覆盖。注重探索创新“互联网+社会实践”新模式,鼓励师生采取“云组队”“云调研”“云访谈”等网络形式开展。要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加强舆情风险防范,不断提升“三下乡”社会实践的品牌传播度和社会影响力。要做好典型选树宣传,将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作为鲜活案例,影响教育更广大的青年学生。

4.加强组织,确保实践成效。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平台或学校现有社会实践工作报备登记平台或网络问卷等方式,有效做好本单位参与社会实践人员的审核、跟踪、统计等相关工作。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在“到梦空间”平台统一发布2021年暑期“三下乡”实践活动,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报名参与,学院实践活动加入“经院2021年暑期‘三下乡’实践专题活动,做好参与人数统计和第二课堂活动积分、学分认定、发放工作。

5、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将根据团中央、团省委的最新工作部署和疫情防控要求,随时调整,2021年社会实践指导手册将择期发布。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7189

联系邮箱:hbuetw@hbu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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