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传百年薪火,承廿载师道” “口述校史”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1-05-20浏览次数:5264

2022年是湖北经济学院组建20周年暨办学第115周年,为进一步搜集学校发展史料,丰富馆藏校史资源,传承办学治校精神,发掘校史文化故事,现决定以社会实践为依托,组建“口述校史”团队,以口述档案采访编研为形式开展“口述校史”社会实践活动。

一、活动背景及意义

“口述校史”主要以抢救校史资源为目的,以多方口述采访,通过访谈回忆录音录像为主要途径获得史料,经核实、加工、整理、研究形成的具有档案价值的资料,是丰富学校档案馆藏资源的一种形式。

湖北经济学院逾百年办学历史,承载了一代又一代经院人的记忆,从不同时期、不同人物、不同事件等多角度切入挖掘校史,对各时期学校领导、管理干部、专任教师和校友的“口述校史”进行采集编研,能够进一步提升经院师生知校爱校荣校护校情感,深化校园文化精神的传承。因此,学校决定举办“传百年薪火,承廿载师道”口述校史社会实践活动。

二、活动主题

传百年薪火,承廿载师道

三、主办单位

校庆工作办公室、校友会、校团委、档案馆

四、活动内容与要求

1、活动内容

开展口述校史采编以现场面谈为主,线上访谈为辅,实地采访遵循就地就近就便原则。采集的学校发展史料应准确客观、实事求是,具体可参照以下方法:

1)走访在职和退休专家教授、教职工、毕业校友等,采取口述采访、影像记录等方式,收集能反映学校各个时期历史发展面貌的“口述校史”。

2)查找相关档案,整理有效资料,寻找办学历史中的学校环境、重大事件、文化建设、学生生活等方面的历史信息。

3)根据收集的“口述”内容和查找的资料,整理汇编成册,做好“口述校史”的编研整理工作。

2、活动要求

“口述校史”属于口述资料,但并非所有口述资料都可以作为档案收集进馆。“口述校史”材料进馆前要经过多方核实、鉴别、研究,最终形成具有参考价值的档案。口述资料成为口述校史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真实客观反映我校办学历史;2、形成过程规范;3、对口述内容经过加工后的文字、照片、录音、录像等,受访者要确认并如实填写《口述校史采集、保存、使用授权书》。

五、活动流程

1、立项及宣传动员(通知下发到5月31日)

校庆办、校友会、团委、档案馆共同设立“‘口述校史’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团委负责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校友会负责提供代表性校友联系方式;档案馆负责“口述档案”的业务指导、培训,并与校庆办对项目成果评定验收。

2、前期准备与申报(6月1日至15日)

1)动员培训。档案馆对拟申报团队进行项目讲解与培训指导。指导团队明确活动开展的背景、意义、要求、任务、成果标准和注意事项等。

2)组织申报。学生根据培训会立项要求自发组建团队,每个团队一般由7到10人组成,需完成2项“口述校史”采编。每个团队须配备不超过两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可以是辅导员、专业教师、学院领导,按要求填报《社会实践立项审批表》(见附件),主要包括团队成员简介、项目计划等申报材料。

3)校庆工作办公室、团委、档案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各个团队主题紧密度、方案可实施性、预期效果、团队力量等进行评估后,选拔入围团队,入围团队作为本年度社会实践团队由团委进行注册。

4)注册团队与指导老师按照活动要求及项目计划,做好前期资料搜集,确定口述对象和采访方案,提前与口述对象沟通联系。考虑到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实践团队须就地就近开展活动,原则上不得跨区流动。

3、实施阶段(7-8月)

按项目计划开展“口述校史”采编,完成收集资料的整理加工,与口述对象进行校对定稿。同时做好社会实践日志记录,对实践活动进行总结整理,完成《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验收报告》。

4、验收阶段(9月)

校庆办、档案馆对团队提交成果进行认定、验收。团委对团队实践过程及成效进行考评。

六、奖励

按照社会实践活动评定办法,对活动团队、个人、指导老师进行评比表彰。

联系人:施    027-81972997  15527083421

            黄馨瑶  18182912474

     工作QQ群号:746048616  

邮箱:KSLSHBUE@163.com

 校庆工作办公室  校友会  校团委 档案馆

                                                                   2021年5月19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