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湖北经济学院第二十一期团校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18-10-10浏览次数:636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青年大学习”行动方案的要求,增强基层团支部凝聚力,提升基层团支部活力,更好地发挥团员青年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经院青年努力成为“三有三实”人才,校团委决定开展第二十一期团校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1015日—1031

二、培训对象

2018级各团支部支委、学院团委各部门干事

三、培训方式

1.各学院团委可自主举办或联合其他学院举办。

2.形式:集中授课、经验分享、小组讨论、视频教学、素质拓展、个人总结。

四、培训地点

各学院团委自行安排

五、评比总结

各学院培训活动结束后由校团委组织部进行打分评比,评比作为十佳团支部评选依据之一。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应及时在到梦空间发布培训活动,组织参训人员进行报名、签到、评价。

2.本次培训建立临时团支部,设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各一名,分管培训时团支部的学习、纪律、宣传、活动。此外建议对培训班学员进行随机分组,每组选出一名组长负责小组成员日常考勤、小组讨论、心得收交等工作。

3.课程设置要求:

1)本次培训主要内容应包含团支部日常工作辅导、团组织生活实施细则、基层团组织建设(基层团支部工作手册)、到梦空间系统使用培训;团干自我成长、校团委直属部门与校学生会工作介绍;团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奋斗精神的重要论述等。

2)集中授课每课时45分钟,总课时不少于12课时。

3)试题测试。由校团委组织部统一试题分时段安排测试,测试不合格者取消结业资格。

4)在安排课程时应进行前期调研,收集本院基层团支部在日常工作中遇到基本的问题并分类汇总(联合举办的学院应将各院问题集合),根据调研问题及基层团支部工作内容、方法等安排授课内容。

5)各学院团委可邀请本院或他院优秀团支部代表作关于基础团务工作、团组织生活及提升团支部活力的经验分享。

6)培训期间所有学员应至少进行两次小组讨论并做好会议记录。一次小组讨论主题由活动负责人拟定,要求与基层团支部建设相关。一次小组讨论主题关于“青年要立志做大事 不要立志做大官”。

(注:各学院团委书记需出席一次小组讨论)

4.各学院团委应要求培训学员在集中授课结束后撰写相关心得体会,建议字数不少于1000字。

5.培训班应设有良好的考勤、纪律、结业要求,各学院负责人要秉公负责,督促本院参训人员遵守纪律、积极参与课堂、认真撰写心得,对于考勤不合格、测试不合格、违反课堂纪律、心得抄袭的学员应不予结业。

校团委

2018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