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湖北经济学院第二十七期团校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1-10-07浏览次数:1559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共青团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团支部组织力、引领力和服务力,提升新生团支书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校团委决定开展第二十七期团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0月7—10月29日

    二、培训对象

     2021级团支部支委、学院团委各部门干事、入团积极分子

    三、培训方式

     1.各学院团委可自主或联合举办开展。

     2.形式:集中授课、小组讨论、素质拓展、经验交流等。

    四、培训地点

     各学院团委自行安排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应及时在到梦空间发布培训活动,组织参训人员进行报名、签到、评价;各学院团委书记应将本次团校培训及时录入到指挥团建系统,具体录入路径:智慧团建-团干部管理-团干部培训

     2.本次培训建立临时团支部,设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1名,负责培训时团支部的学习培训活动

     3.培训班学员可编成若干个团小组,每组选出一名组长负责小组成员日常考勤、小组讨论等工作。

     4.课程设置要求:

    (1)本次培训主要内容应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等重要文件精神、基层团支部日常工作辅导、基层团支部建设与团干自我成长、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智慧团建和到梦空间培训使用等。

    (2)集中授课每课时45分钟,总课时不少于12课时。

    (3)结业要求由各学院团委根据课程安排进行集中式的闭卷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结业

    (4)各学院团委可邀请本院或他院优秀团支部代表作关于基础团务工作、团组织生活及提升团支部活力的经验分享。

    (5)培训期间所有学员应进行2次小组研讨并做好会议记录,两次小组研讨主题分别是学习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如何争做铁杆经院人,各学院团委书记须参加1次研讨活动

     5.培训班应设有规范的考勤、纪律、结业要求,各学院负责人要秉公负责,督促本院参训人员遵守纪律、积极参与培训、认真撰写心得。对于考勤不合格、测试不合格、违反课堂纪律、心得抄袭的学员应不予结业。

      6.各学院在培训结束后,推荐优秀学员至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

2021年10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