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19-05-23浏览次数:411

为引导经院学子争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感受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的新成就新面貌,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充分发挥实践育人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9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组  长: 张以林

成  员: 陶前功  宋  健  刘国武  严 飞  王友刚  尹青山  车纯贤

钟彦姝  高  鹏  李  勇  肖家杰 张 莉  孔  军   商守卫

林敬山  彭红波  汤中秋  杨  专 涂宇琼 王厚生   张江红

徐慧玲  杨宏斌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王友刚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实践主题

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   

三、活动内容

1.专业类实践

学生结合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或教师课题,组建团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书(62日之前)。学院召开评审会确定注册团队名单,注册团队汇总表报送校团委实践创业部(66日之前)。

2.公益类实践

学生根据自身特长或兴趣爱好,组队从事政策宣讲、义务支教、文艺演出、社区服务、法律援助、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此类实践向校团委实践创业部提交申报书(62日之前),校团委实践创业部统一组织评审确定注册团队。

3.专项类实践

校团委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及其他相关单位发布的专项实践活动通知,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学生、组建团队开展实践。

4.其他类实践

学生个人根据实践通知结合自身实际参与实践。

四、活动形式

1.组队参与

对于专业类、公益类和专项类实践活动,须以团队形式参加。

2.个人参与

按照“返回家乡、就地就近”原则,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家乡和祖国建设尽己之力。

五、资助形式

1.专业类实践。学校对此类实践团队采取“以奖代助”的方式,即在学院评选的基础上,对获得学校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奖的团队给予相应奖励;学院自行决定前期资助方式和资助金额。

2.公益类实践。学校对此类实践采取前期资助和后期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即获批为注册团队后,学校将会给予一定经费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对公益类实践团队单独评奖,对成绩突出的团队给予相应奖励。

3.专项类实践。其费用和资助形式具体见专项实践通知。

六、总结表彰

1.活动总结。实践活动结束后,实践个人和团队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总结。总结材料将作为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应积极组织总结评比和成果展示活动,发掘实践典型,分享实践感悟,共享实践成果,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的重要作用。

2.评选表彰。本次活动结束后,将评选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含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优秀社会实践成果一批,同时评选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优秀指导老师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予以表彰奖励。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宣传部、学工部、团委要加强宏观指导、营造舆论氛围;学院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学院特色选拔相关专业的学生组建团队。鼓励学院将大学生社会实践与教学计划相结合,配套相应资金,为实践活动提供条件保障。

2.强化育人实效。把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重点内容。不断扩大工作覆盖和教育实效,组织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努力成长为“三有三实”型人才。

3.做好网络报备。注册团队名单确定后,各学院组织专业类实践团队在“三下乡”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团队信息报备(具体流程见网站说明)。未登记报备的团队,将不能申报国家级、省级奖项。

4.强化宣传报道。各学院做好暑期社会实践前期发动和组织工作,利用宣讲会、网络、海报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鼓励学生自主申报参加实践活动。选优配强带队指导教师。

5.强化安全保障。学院要制定配套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挑选实践队伍,加强团队培训,突出过程管理,照各项要求落实工作,保障各团队活动安全,确保实践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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