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按照上级团组织有关要求,2024年将继续依托全团“智慧团建”系统集中开展学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校2024届全体毕业生团员(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1.加强校院班三级团干部的专项工作培训。推进相关团员团干部熟悉具体操作步骤及方法,掌握转接工作中常见问题的解决举措。
2.各类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准备工作。①确认并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②确认毕业学生团员身份和毕业时间,如果团员身份中有延迟毕业团员的情况,需要单独进行标记。
3.8月前完成各类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①由团员个人发起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转出组织管理员进行审批;②转出审批通过后由转入组织管理员进行转入申请审批,如通过则转接成功;如申请被退回,请团员根据审批意见重新发起转接,直到转接成功。
4.9月前完成滞留的疑难毕业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①各学院应做好疑难问题的信息收集与数据汇总,全面摸清底数,确保无遗漏;②积极与有困难的毕业团员点对点对接,解疑答惑,顺利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5.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管理工作。①明确延迟毕业生范围,分类推进后续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②第二批次予以毕业授予学位的毕业团员可直接进行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操作流程同第二阶段;③延迟毕业至下一年的学生团员,尽快落实去向,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对应继续修读学业班级的团支部。
6.9月启动核查提升工作。对未及时完成“学社衔接”“升学衔接”进行逐个排查、逐个协调处理,力争不漏一人,推进衔接率接近 100%。
注:具体2024级新生团支部成立工作及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待后续通知。
三、转接类型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下同)。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因研究生升学需将团组织关系转出我校的团员本人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团组织关系不应滞留学校,团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由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的团组织,团员工作落实后,需做好进一步转接工作。
5.出国(境)学习研究、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因公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个人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个人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6.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学院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支部”进行集中管理。后期,学院对于此类团员应根据其个人情况尽快分配至下一年级支部并发起转接。
7.转至乡镇街道团组织的团员:因就业单位无团组织、未就业等原因转至乡镇街道的毕业学生团员,应积极主动地与乡镇街道团组织加强联系和服务,被纳入流动团员教育管理机制后,持续上报就业动向,及时做好团组织关系二次转接工作。
四、特别说明
1.学院应提前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并将相应学生团员编入对应支部进行集中管理。“延迟毕业团支部”:第一批次未能予以毕业授予学位的毕业团员(包括第二批次予以毕业授予学位的毕业团员)、因学分未修满需转入下一年级继续修读的延迟毕业团员。
2.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应根据部队的要求,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一并办理好“智慧团建”系统中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3.2024级本科生团员(高中升学)不应在2024级新生团支部成立前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如确有需要请将其转入学院流动团支部,待新生团支部成立后再转入对应的新生团支部。
4.各学院所有团支部都需要被标记毕业时间,其中毕业时间为本年度的团支部,系统会在规定的时间点(6月1日)自动将其组织类别更改为毕业生团组织,团组织内的所有成员会被标识为毕业生。
5.如接收单位在“智慧团建”关系转接时有特殊要求等,可以开具纸质版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见附件3),完成转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培训
各学院应充分认识到学社衔接的重要性,对毕业年级及临近毕业年级的各支部“智慧团建”系统管理员和团员进行培训,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各学院“学社衔接”率100%。
(二)完善机制、提高效率
各学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校-院-班三级联动,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现实问题,认真做到个例问题精确解决,提高学社衔接效率。
(三)加强督导、及时审批
各学院应加强工作核查和督导,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毕业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各学院应同步通过完成率周报制度、日报制度等举措及时向团支部公示学社衔接情况,督促工作完成;各“智慧团建”负责人应定期对系统内转接申请进行审批,避免申请积压或因审批不及时而被系统自动退回。
联系人:吴老师 027-81973907
姜同学 15971568586
田同学 13429956577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pdf
附件4:“智慧团建”系统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操作说明.docx
共青团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