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玉莹 张倩婷 责任编辑/陈奕霖
近些年来,很多中小学校都出现了一种区别于过去的教育现象——老师不愿,不敢也不能管制学生。这种现象并不是空穴来风,老师们的责任心也是在一轮轮相关新闻地轰炸下才隐藏了起来。前有广受赞誉的杨守梅老师因教育中考前逃课学生而被学校撤销五年教师资格证,后有正直负责的周安员老师因劝阻得意门生打架而被逼上跳江的道路。在舆论关注和家庭关注加剧的境地里,体罚在公众口中的定义的范围不断扩大,老师们都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学校施加教育升学的压力,熊孩子越来越猖狂,家长们都“虎视眈眈”护着自己孩子,越来越少的人愿意选择教师这个职业,教育界似乎迎来了新的瓶颈。不可置否,新的时代需要新的教育制度,但是惩戒权难道就该被废弃吗?乖乖哄着的孩子们最后就满足社会和家长的需求吗?
惩戒教育是中国教育几千年的传统,而最近几年却是教育的一个禁区。“惩戒”这个词很早是出现在旧时私塾里先生用木板敲调皮顽童手心来进行惩罚的手段,我们中国社会一直有个“不打不成器”的说法,家长甚至在送孩子上学堂时都会交代老师“您随意打,孩子交给您,我放心”,所以惩戒渐渐地就成为了老师管制孩子的武器。“严师出高徒”的说法固然有些许的偏颇,但是棍棒底下出高徒这个定理是真实存在的。孩子小时候缺乏对世界正确的认知,所以总会犯错误,先生的惩戒就能把熊孩子引导回正确的道路。那为什么到了现在,惩戒在教育中却如此寸步难行呢?老师为何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都要如此战战兢兢呢?
首先一个原因是确实有老师以“爱”之名的惩戒过了头,已经变成了体罚。很多学校里,学生的升学率直接与老师的工资绑定,老师为了一己私欲,歧视和体罚成绩落后的学生,或者确实有个别老师没有责任心,心理扭曲,会把自己的负情绪发泄到学生身上。教育向来都是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这样的新闻一经放出立马就成为了大家的谈资,一而再,再而三,这就让很多家长在心中竖起了对学校老师的防线,认为不是自己的孩子老师就不会心疼,对老师的管教行为都“另眼相看”,不容得一点“过线”。另外,现在这一代的孩子,大多是响应计划生育的新一代,在家中大多都是独生子女,一家老小都护着,含在口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碎了。在学校里受一点点委屈自然忍不了,容易和老师发生冲突,家长们自然也是不分青红皂白地维护自己的宝贝。作为老师本身,自己吃力还不讨好,为什么要再去惩戒呢?这或许就是很多老师心里所想。在这个舆论横行的年代,自己一不小心就成了不明真相的观众唾骂的对象,站在升学率面前,学校大部分时候都会选择委屈老师来息事宁人,政府也没有出台这样的法律法规。在自己的安危和良心面前,谁能怪老师们远离惩戒,选择敷衍教学。
所以,赋予老师惩戒权刻不容缓,拥有自尊的相互交流,师生双方才会更好地相处,老师才会全身心的投入到教育事业中。当然惩戒权如何被赋予?到底该赋予多大的惩戒权?这是需要自己推敲的,而被赋予了惩戒权的老师们怎样行使自己的权力?又如何让家长社会对惩戒放心?惩戒教育重出的道路很是崎岖。
学校是教育萌生的摇篮,教育首先就要想办法推行惩戒。“素质教育不是低质教育”,我们推行素质教育,但并不代表是我们要放松对教育的标准。其实已经有学校开始了对惩戒权的探索,2018年11月22日下午,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召开了一场关于惩戒制度的听证会,此次听证会上讨论了各种惩戒方式,引起了热议。该会议邀请各方代表一起进行讨论,最终确定了批评、加倍劳动、取消部分特权、没收等8项惩戒实行的方式。关于这件事,网上的评论风口不一。该校校长自己称,“我们知道会有很大的阻力,甚至会走上风口浪尖,但是这件事对孩子有益处,对社会有贡献。”现在社会对于老师惩戒的抵触确实很大,但是面对熊孩子,很明显已经违反了《学生手册》,老师们温柔的劝阻肯定是不起作用的。 “惩戒制度”一经推出,除了陪读在被学生质疑会挫伤自尊而没有实施过以外,其他惩戒制度都被实行过,取得了极大的成效,老师们根据自己的把控来教育,学生们心服口服地变得乖巧,家长们也愿意配合。常州市局前街小学此举是真正把惩戒提出来面向公众,让大家分清惩戒和体罚的区别,慢慢接受惩戒的存在,也给其他还在犹豫思考的学校了一个模范,未来,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学校认识到惩戒权的重要性,并且制定相应制度。“戒在前,惩才会慢慢少”,这个道理希望所有的学校都能明白。
当然,只有学校行动是不够的,国家也要清楚地认知要放权给教师,推动教育的发展。相关部门要站出来制定法律法规,给教师们实实在在的保障,若是让教师学校的责任心无处安放之时,可能就无法补救了。首先要明显地对惩戒的边界进行定义,要遏制现在体罚定义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比如以惩罚之名的劳动和进行体育运动,这些难道也要被“诬陷”为体罚吗?因此还需要政府投入精力来为惩戒教育提供重生的温床和管理的机制。2017年2月,青岛市政府发布地方性规章《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办法中提到“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据了解,这是全国或地方教育性法规中,首次提出“惩戒”的概念。这说明部分地方政府已经开始注意到现在教育的偏颇,开始采取行动把惩戒教育再次引回到教育轨道上来。当然对于边界的限定不仅仅是对教师惩戒权的保护,也是对学生自身利益的保护,防止还会有老师借着惩戒的名义伤害学生的现象再发生。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用法律条文过分限制老师的裁量权。每一个老师有自己的管理风格,也有自己的不用的裁量标准,过分限制老师反而是让老师对惩戒权推出的抵制。有的老师喜欢让学生抄写课文,顺便也能提升学习,而有的老师会罚学生跑步,做劳动等等。不同惩罚措施其实初心都是为了学生,为什么不可以接受呢?政府一定要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管理教师的责任心和师德,此时对于惩戒一丝一毫的错误都是对于惩戒权推出的巨大抨击。惩戒,戒的不仅仅是学生,还有老师。
正如马云所说“老师没有惩戒权,就如汽车没有刹车”,惩戒教育的推行是学生之幸,老师之幸,家长之幸,也是社会国家之幸。希望惩戒教育不再是教育无法言说的痛,而在惩戒权慢慢被发放的未来,我国的教育之路能走得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