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指导手册】之湖北经济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1-31浏览次数:789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一套健全的应急方案,确保组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保障参与师生的生命安全,参照《湖北经济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分类

(一)一般性突发事件:

1.由于饮食卫生或天气变化等导致实践团队成员身体不适;

2.由于交通安全(例如:交通事故、行进当中摔倒等)出现轻微交通事故,造成实践团队人员皮外伤的;

3.在从事实践工作过程中出现纠纷(如争吵、打架等)造成实践活动无法开展或成员出现皮外伤;

4.在从事实践活动中遇到自然灾害(如洪山,地震、滑坡、病疫)造成人员轻微受伤;

5.其它事故(如水、电、火等意外)造成人员轻微受伤。

(二)较大突发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患常见病或受轻度伤害的事件,或因遇到自然灾害导致被困。

(三)重大突发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患突发急性病病危或受重伤的事件。

(四)特大突发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死亡的事件。

 

三、处置措施

(一)一般性突发事件:

团队做好充分准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工作,并配备可以预防和治疗常见身体不适和轻微受伤的日常药物,出现此类事件,团队成员要齐心协力,相互帮助共渡难关。

(二)较大突发性事件: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可以根据情况终止社会实践活动,需要联系交管或公安部门的,应与当地110或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将病患送到附近医院进行相应治疗,待病情好转后再行开展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校应急工作组。

(三)重大突发性事件: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立刻终止实践活动,立刻联系当地120,将病患马上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需要联系交管或公安部门的,应与当地110或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联系校应急工作组,迅速报告给副组长。

(四)特大突发性事件: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立刻终止实践活动,立刻联系当地110,与交通安全相关的立刻联系当地交管部门,立刻联系校应急工作组,迅速报告应急工作组组长。

 

四、应急处置工作组及联系方式

组  长:李  颖 13377899966

副组长:王友刚     15377509000

成  员:

郭倩倩   13720244868       商守卫   13797091211

刘  帷 13986189918       高  师   15377508259

夏  菲 18971597083       车纯贤   15072477010

李丹丹 13469969012       陈  瑶   13667160931

钟立伟   13886010468       汪  斌   15377508256

刘  可   13971200642       夏  青    13554150061       

张丽君   15342226959       田全喜   15377505998       

吴  雄   13842098725       刘  铮   13554645333       

胡启良   15327206286       苏  航   13995579913       

蒋海天   18607138521       陶金勇   13469964639

    王  玮 13607178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