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队方式
社会实践团队可以以院(系)或班级为单位组队,也可以由学生组织或学生个人进行组队,采取自愿组合原则构成社会实践团队。
二、团队类别
1. 暑期社会实践服务团
(1)有成熟的实践基地,并在实践基地连续开展2年以上实践活动;
(2)具有一定规模,实践内容涉及多个方面,有3支及以上的实践小分队;
(3)有自身的标识、口号、章程和管理制度,组建有支撑暑期社会实践的日常组织机构和一定的团队文化基础;
(4)平时有专业老师指导团队发展,实践期间有高水平的专业老师带队;
(5)实践时间不少于2周,团队成员达到20人以上,且团队中必须设置通讯员、急救员、财务及后勤保障员。
2.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
(1)实践主题与专业知识相结合,选题新颖,有价值;
(2)实践团队有专业教师指导,实践期间原则上有一名教师或辅导员带队;
(3)团队成员具有完成实践活动所需的知识背景和能力,且成员间知识与能力结构搭配合理;
(4)制定有详细的团队培训方案,周密的制度和严格的纪律;
(5)主要的活动地点一般是武汉市社区及郊区、学生家乡及家乡临近地,原则上有实践地的接洽函,实践地点和环境有安全保障;
(6)实践时间不少于1周,团队成员达到5人以上,且团队中必须设置通讯员、急救员、财务及后勤保障员。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1.各实践团队填写《湖北经济学院201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申报书》。
2.6月7日之前,各实践团队将《团队申报书》递交至各分团委,6月8日各分团委汇总各申报团队的《团队申报书》和《湖北经济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申请汇总表》交到校团委进行审批。(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提交,电子版申报书一律以团队全程命名,汇总表以院系名称命名,各院系将提交材料汇总一个文件夹,以院系名称命名)
3.各院系组建的实践团队,由各分团委审批,校团委直属机构(包括学生会、社团联、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实践团队,由校团委直接审批。各分团委在审批的基础上,汇总团队名单报校团委审批。
4.实践团队经校团委审批同意后,方可以湖北经济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的名义开展活动。
5.校团委对所有通过审核的团队进行注册,注册团队可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参加学校的评优活动。
6.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