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鄂经院党发〔2023〕24号)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社团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湖北经济学院已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
二、年审时间段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三、年审内容
1.社团基本信息
(1)社团换届后的基本信息:社团类别、业务指导单位、社团编号、社团名称(现用规范名)、指导老师及现任职务(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社团总人数、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号、学院班级、寝室、电话、QQ、政治面貌、成绩绩点)、活动场地、会旗统计(数量)。
(2)指导老师基本信息
社团指导教师须为本校在职在岗员工,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一年,原则上最多指导两个社团。由指导教师所在单位出具其在职在岗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为我校在职在岗员工。
(3)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基本信息
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须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或专业前50%以内,成绩排名须提供学生所在学院共青团公章。符合以上条件的社团负责人候选人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考察、审核批准后方可任职。
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公益类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收到校纪校规处分的、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销社团职务的、对社团被解散或注销承担主要责任的学生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
2.年度活动清单
社团本年度参与或举办的活动,须提供时间、地点、活动内容、活动方案等相关信息。
3.财务报告
社团财务管理制度、社团经费的开支情况、对社团本学年财务状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制定下学年的财务规划。
4.社团成员名单
社团现有全体成员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总人数、姓名、社团职务、班级、学院、联系方式等,社团招新结束后须及时补充更新该名单。
5.社团章程
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社团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社团章程规定的相关事宜。社团章程的制定须以《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为依据,不得与此办法相冲突。
6.社团内部管理制度
社团内部制定的管理制度须全文提供备案。内部管理制度须以《湖北经济学院社团管理办法》以及本社团章程为依据,不得与此相冲突。
7.团支部建设报告
主要包括:团支书述职报告、团组织生活主办情况,团组织生活的主题、形式是否按校团委通知的要求落实。从2023年11月起至2024年6月共计5次主题团日策划及2次总结。
8.社团媒体平台报备
社团现有媒体平台名称、账号、密码;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各媒体平台发布内容截图或者纸质材料。
9.社团赞助情况
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是否接受过赞助。若有,请具体说明赞助方、赞助活动及相关情况;若无,注明“无”。
10.全体成员大会开展情况
学生社团要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原则上一个学期不少于一次。请提供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社团开展全体成员大会的会议纪要或新闻,以及图片等佐证材料。
四、年审材料相关要求
(一)文件规范
1.字体要求
(1)标题:黑体 三号
(2)正文:仿宋GB-2312 四号
2.正文要求
格式:段落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距为单倍行距,设置值为1
3.落款要求
若涉及文件需有落款,格式为:社团名称+日期(日期中“零”均写为“〇”,“号”均写为“日”,如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落款要求右对齐。
4.文件命名
格式:社团名称+文件内容
压缩包命名:社团名称+年审材料
(二)提交要求
1.材料上交时间
各社团请于9月15日2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社团管理中心邮箱(sgzrt2024@163.com),纸质版材料完成签字盖章后于社团管理中心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晚20:10-21:50)交至社管办公室团务建设部处(西区青春驿站2楼)。部分材料表格见附件,其他材料请根据社团基本实际情况准备。
2.纸质版材料相关要求
需将电子版年审材料打印,并按照通知中年审内容顺序进行装订。年审材料封面于附件压缩包中,请自行填写打印,纸质档可以双面打印。在9月30日前交齐至社管办公室团务建设部处(西区青春驿站2楼)。
五、注意事项
1.2024年学生社团年审将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年审不合格的社团将进行整改,期限3到6个月。整改期内不能开展除整改工作有关的任何活动(如社团招新),整改结束后社团仍旧无法通过年审的,将作注销处理。
2.各学生社团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年审材料,未按时上交年审材料的学生社团视为年审不合格。
3.各二级学院团组织及其他社团挂靠部门做好所挂靠社团的年审初步审核工作,指导所挂靠社团按要求及时提交年审材料。
4.上交材料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校团委将对年审材料进行全面核查,一经发现年审材料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不报,该社团视为年审不合格。
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
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