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湖北经济学院第三十三期团校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4-10-09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培养团员青年,树立团员意识,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提升团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校团委决定开展第三十三期团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0月中旬—11月中旬

二、培训对象

2024级团支部支委、学院团委各部门工作人员、入团积极分子。

三、培训方式

(一)各学院团委可自主或联合举办开展。

(二)形式:集中授课、小组讨论、素质拓展、观摩影片等。

四、培训地点

各学院团委自行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应及时在到梦空间发布培训活动安排,组织参训人员进行报名、签到、评价;各学院团委书记应将本次团校培训及时录入到智慧团建系统,具体录入路径:智慧团建—团干部管理—团干部培训。

(二)本次培训建立临时团支部,设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各1名,负责培训时团支部的学习培训活动。

(三)各学院自行制作培训班学员名单,培训班学员可编成若干个团小组,每组选出1名组长负责小组成员日常考勤、小组讨论等工作。

(四)课程设置要求:

1.本次培训的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团学骨干能力和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主题报告、理论学习、实地调研、工作研讨、技能培训等环节,强化团学骨干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清澈纯粹的作风,为新学年学校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2.集中授课原则上每课时45分钟,总课时不少于12课时。

3.结业要求:由各学院团委根据课程安排进行闭卷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结业。

4.各学院团委可用好“悦学习·跃青春”思政引领品牌,依托“青马工程”“百生讲坛”等活动,邀请本院或他院优秀青年党员、团干部、省青马学员、青年典型,深入团支部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宣讲、交流分享,邀请优秀团支部代表开展关于基础团务工作、团组织生活及提升团支部活力的经验分享。各学院团委书记开展互动式宣讲不少于1次

5.培训期间所有学员应围绕“青春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挺膺担当”主题,进行1次小组研讨并做好会议记录。

6.培训班应设有规范的考勤、纪律、结业要求,各学院负责人要秉公负责,督促本院参训人员遵守纪律、积极参与培训、认真撰写心得。对于考勤不合格、测试不合格、违反课堂纪律、心得抄袭的学员不予结业。

7.各学院10月15日前上交第三十三期团校培训方案,培训结束后上交推荐优秀学员名单,发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3313977687@qq.com。

 

                              校团委   

202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