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党的理论,提升共青团员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党中央部署和团省委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全校团员青年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校共青团员(含2024年新发展团员)
二、工作时间
2024年12月
三、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四、主要环节
1、开展会前学习。团支部应在完成四次专题学习基础上,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等内容,重点学习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和青年的重要要求等。通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相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贡献青春力量,凝心聚力推动改革行稳致远。
2、撰写发言材料。每位团员要根据学习心得、谈心谈话和征求到的意见,撰写个人发言提纲,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的内容。学生团员发言材料应符合个人实际,结合个人的学习收获与感受,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青年的一系列要求和期望,深入挖掘思想根源;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虚心接受意见,并对照团员义务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明确改进方向。学生团员发言材料应符合个人实际、真实具体,突出坚定理想信念、弘扬集体主义、勤奋刻苦学习、激发奋斗精神等内容。
3、召开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逐个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支部书记、团小组长发言。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组织生活会可邀请本学院学生党组织负责人、上级团组织负责人到会指导。
组织生活会流程规范见附件1。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参加的,应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五、评价与结果运用
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各学院团委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
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重点防止“唯分数、唯票数”。评议等次作为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高校)“负面清单”(见附件2)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六、实施要求
1、严格要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各级团委老师至少参加1个基层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2、创新形式。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相结合,以线上形式开展。
3、做好记录。1月5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录入,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组织生活会录入路径:“智慧团建-教育实践-活动记载-组织生活会
团员教育评议录入路径:“智慧团建-两制-团员教育评议”
年度团籍注册录入路径:“智慧团建-两制-年度团籍注册”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3907
校团委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