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新时代共青团的引领力,持续加强青年政治骨干培养,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为学校“双升”战略目标和“新财经”改革部署,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工作安排,现举办湖北经济学院第三十四期团校培训,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3月
二、培训原则及对象
1. 坚持“思想引领、实践锻炼、全面发展”的原则,有针对性遴选组织学生骨干参加培训, 原则上2023级本科生、2024级研究生优先推荐;
2. 校团委直属部门、校学生会学生骨干,每个组织推荐2人;
3. 各学院团学骨干、基层团支部负责人,骨干人数超300人的学院推荐6人,其余学院推荐4人。
三、培训方式
专家授课、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经验交流等。
四、培训内容
主要围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凝聚团员青年,深化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教育,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不移跟党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团史、团章等团内规章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原则上安排在周四下午或周末,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培训要求
1. 学员应具备良好的时间观念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培训的,需提前向所在学院团委书记请假,并于课前向校团委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2. 培训开始后15分钟内未到场的视为无故旷课。每次培训结束后,将对学员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通报。凡考试不合格、迟到3次、请假2次、旷课1次或代课者,不予结业,并向所在学院团委通报情况。
3. 各学院团委3月3日下午5点前将培训学员信息统计表(附件)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3313977687@qq.com,并督促培训学员加入QQ群:783136472。
七、考核方式
1. 本次考核采用日常表现考察与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学员进行全面综合评定,学员需于结业时提交1份培训心得;
2. 在培训过程中,将对学员的学习态度、参与度、团队协作等日常表现方面进行考察;
3. 日常表现、结业考试成绩和培训心得将作为学员考核结果评价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评选优秀学员的重要参考;
4. 学员的结业情况将纳入年底分团委考核指标体系中。
校团委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