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闵元 责任编辑/李婷
两年前的一种奇异感觉,让我至今难忘。那是在去九寨沟的路上,一辆中巴载着我们进山,道路出奇得不平坦。没有在高速公路上一路奔驰的快感,也没有在城市中心拥堵被困的懊恼,只是不紧不慢地上上下下。这无非是地貌造成的,我无法给他强加再多的理由。
我预感到,这种感觉在未来的日子里将无数次出现。我想要记住它,认真地记住。记住上坡时不能喝水,否则水会涌进衣领,记住下坡时突然加速的坠落感。的确,我喜欢这种坠落感,与过山车的失重感如出一辙。我也要记住那些石子,在车轮间蹦跳飞跃或者滚进草丛的石子。我看不见它们,但我听得见让人难受的摩擦声,好像钻石切开钻石。
后来我才知道,这种感觉便是命运的感觉,一切细节,都是似曾相识的证据,让人感叹不已。
清晰的路途,竟与命运的方向和形状融为一体。我把它归为旅行的一条意义。然而,我没能再找出更多条意义。不多的年岁里,去过的地方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可挖空记忆,让我感觉印象深刻的记忆少之又少。
这种实实在在的空虚,让我对旅行有了前所未有的恐惧。
如果要找回自己的灵魂,就必须去西藏。如果要过安定的生活,就必须去丽江。当书架上摆满旅行指南,当反复曝光的景点充斥着媒介,当标签限定固定的模式,旅行便成为一种荒谬。荒谬在于,波澜壮阔的风景是因相机而存在的,原始古老的民俗成为炫耀的依据,千辛万苦寻觅来的美食是情调的象征。世界的种种奇观,都惊慌疾走,仿佛碎片一样,砸得人眼花缭乱,而浮于水面的新鲜感,貌似撞击着平淡的生活,掀起了让人惊呼的海啸。
事实上,人们面对的只是涟漪。
也有人放下单反,关掉手机,把自我抛入一个全新的环境,悄无声息。可谁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做到真正的沉浸?沉浸于自然的美,奇特的文化,还是所谓的自由之所?
我曾住在清贫而宁静的乡村,在每日奶奶清扫院门的窸窣声中起床,伴着皎洁的月光而眠。的确躲了城市的喧闹和纷繁,可也仅仅如此,反而更加思念城市里的快意潇洒。我非有精神洁癖之人,事实上,宁静于我不过是日常疯癫过后必有的状态,不必刻意到乡村中去寻。若不能承受乡村饮食的清淡、交通的不便、信息的堵塞、思想的保守,又怎能在这种极致的孤独里,感受到土地的力量和人情的魅力,又怎能灵感喷涌,找回自我?
在度过的年月里,也曾有一个咖啡馆让我永生难忘。它一直没有名字,本该挂上招牌的地方被爬山虎密匝匝绕过。这是一家足够有小资情调的咖啡馆,现磨的咖啡,慵懒的音乐,绿色的墙纸……毛绒熊、过期的杂志、拍立得相片、旋转木马音乐盒,所有能想到的元素这里都有。
但一切都与精神无关。
有关的是人,是人在这里碰见了谁,经历了什么。因为人事和情感,一个地方才变得有风格、有味道。
也曾战战兢兢去过酒吧,本想要在那里找到繁华盛世的糜烂和肮脏,想要看看人性中的微妙和阴暗。可事实上,我进了一个贴着裸女海报的清吧,脚步没遍及它的每一偏隅,便知趣而退。唯有在这里厮混已久,习惯性装醉装憨的人,才知道哪个老板有特殊癖好,哪些日子里会进行特殊交易,哪个吧台又发生过真爱吧。
多数时候,想要爆发生命力的热情,无限扩大青春的张力,大概是很多人背上行囊、行走远方的目的吧。可回头说,一个真正努力找回自己的人,肮脏的垃圾桶和神圣的庙宇对他来说,又有什区别呢?我曾在一条拥挤的巷弄里,找回稍有迷茫的自己。是因为家家户户里飘出的晚饭香味,是因为一条姿态并不招人疼爱的流浪狗,是因为一盏忽明忽暗的霓虹灯。是生活里那一点点和人性相互牵扯的烟火气息,最令我着迷。
在我眼里,观光客心心念念想去的鼓浪屿咖啡馆,甚至比不上我窗角书桌的一方天地。在我窗边,没有泛黄的明信片,没有用别致瓷碗装的烧仙草,更没有什么等待日落的生活。仅仅是一个普通的书桌,甚至桌下还有我常年无法配对儿的拖鞋,连桌上的书架都是参差不齐的。时光在这里静止不了,也美丽不了。
没有西藏的空气新鲜,没有丽江的阳光明媚,但我所有的感情都在这里生长。
多少个焦灼的夜晚,我在这里面对未知,痛苦得难以自拔?有多少个尴尬的境地,父亲撑着我的书桌,指着鼻子逼迫我去面对那个虚伪而失败的自己?又有多少个沉默的时刻,我望着窗外发呆,天马行空乱想一通,却猛然豁然开朗,弃了那个为一点得失斤斤计较的浅薄的自己?
我记得哪块抽屉里藏着从奶奶门口挖来的泥巴,记得哪扇窗户里的悲伤最浓郁。这个极其普通的书桌,承载着我短短青涩时光一路走来的沉重记忆。若是要回溯自我,追问人性,我只能坐在这桌子边。
我无法在一个毫无生活痕迹的地方,找到自己的灵魂。唯一能做的,能彻底看透的,只能依赖于自己周遭的文化,自己所处的土地。
人倾向于追求一种精致的生活,精致不是华丽的服饰,绝美的盛宴、奢侈的度假,而是一种品味。这种品味,不媚俗,不消极,不跟风,它如同适时敲击的鼓点,稳稳踏在生活的步调中,却又揉进一丝浪漫。
想起喜欢的作家说过:“人需要一点地道的力量”;人性与生活,不过就像是以钻石之力切开钻石,没那么多神秘,没那么多繁琐,不过是两强相克,渐渐相容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