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团学干部及团员青年的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学干部牢记新时代共青团的职责使命,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校团委拟开展第三十五期团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0月中旬—11月上旬
二、培训对象
2025级团支部支委、学院团委各部门工作人员、入团积极分子
三、培训方式
(一)各学院团委可自主或联合举办开展。
(二)形式:理论授课、小组讨论、素质拓展、观摩影片等。
四、培训地点
各学院团委自行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应及时在到梦空间发布培训活动安排,组织参训人员进行报名、签到、评价;各学院团委书记应将本次团校培训及时录入到智慧团建系统,具体录入路径:智慧团建—团干部管理—团干部培训。
(二)本次培训建立临时团支部,设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各1名,负责培训时团支部的学习培训活动。
(三)各学院自行制作培训班学员名单,培训班学员可编成若干个团小组,每组选出1名组长负责小组成员日常考勤、小组讨论等工作。
(四)课程设置要求:
1.本次培训的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从履行共青团的根本职责出发,主要以基础团务知识、政治理论学习以及思想政治教育为重点,广泛而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法制教育等,集中开展信仰教育、素质拓展、学习研讨、社会实践等教育培训,学习新发展团员相关知识,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积极地为共青团员的成长成才服务。
2.集中授课原则上每课时45分钟,总课时不少于12课时。
3.结业要求:由各学院团委根据课程安排进行闭卷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结业。
4.各学院团委可依托“青马工程”“百生讲坛”等活动,邀请本院或他院优秀青年党员、团干部、省青马学员、青年典型,深入团支部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宣讲、交流分享,邀请优秀团支部代表开展关于基础团务工作、团组织生活及提升团支部活力的经验分享,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为依据,将新发展团员相关知识列入必学专题。各学院团委书记开展互动式宣讲不少于1次。
5.培训期间所有学员应围绕“青春为湖北支点建设挺膺担当”主题,进行1次小组研讨并做好会议记录。
6.培训班应设有规范的考勤、纪律、结业要求,各学院负责人要秉公负责,督促本院参训人员遵守纪律、积极参与培训、认真撰写心得。对于考勤不合格、测试不合格、违反课堂纪律、心得抄袭的学员不予结业。
7.各学院于10月17日前上交第三十五期团校培训方案,培训结束后上交推荐优秀学员名单,发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3313977687@qq.com。
校团委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