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在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本科生,充分发挥竞赛奖金的激励作用,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竞赛奖励办法》(鄂经院发〔2023〕34号)相关规定,现启动2025年度本科生竞赛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代表湖北经济学院参赛并获得名次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获奖时间
2024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以获奖证书或主办方正式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三、奖励范围
为确保竞赛奖励的权威性和导向性,本年度奖励范围原则上限定于教务处发布的《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本科生学科竞赛与体育比赛指南》所列竞赛。未列入目录的赛事,原则上不予奖励。
四、比赛分类
1.A+类竞赛:指《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学科竞赛与体育比赛指南》中《A(A+)类学科竞赛目录》明确标注为A+级的赛事。
2.A类竞赛:包括上述目录中标注为A级的赛事。
3.B类竞赛:指《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学科竞赛与体育比赛指南》中,除A(A+)类以外,与我校学科专业相关的专业技能竞赛。
4.C类竞赛:指《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学科竞赛与体育比赛指南》中文艺、体育等旨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专项竞赛,包括但不限于教育部认可的文艺展演、体育竞赛及劳动教育成果奖项等。
五、申报流程
1.个人/团队申报(2025年12月1日前):获奖学生(团队负责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度学生竞赛奖励申报表》(附件3),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主办方正式文件(一式一份),经指导教师签字后,提交至负责人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与报送(2025年12月10日前):各学院汇总、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符合条件。将以下材料纸质版(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hbuetw@hbue.edu.cn邮箱。
(1)《申报表》(附件3)及证明材料;
(2)《湖北经济学院XX学院2025年度学生竞赛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4)。
(请注意:附件3的纸质材料顺序须与附件4汇总表顺序一致,电子表严禁更改格式。)
3.学校复核与审议:校团委将联合教务处、学工处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提交学校审议。
六、注意事项
1.严守时间节点:请各学院及申报人严格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确保材料规范:各学院团委作为责任主体,须认真审核、规范整理申报材料。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延误或遗漏的,由学院自行承担责任。
3.明确申报主体:申报奖项须以“湖北经济学院”为参赛单位。团队项目(2人及以上,以赛事规定为准)由团队负责人申报(证书未标明负责人的,以排名第一的成员为准),团队成员申报无效。
4.保证材料真实:证明材料须为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主办方正式文件,网站截图、公示等非正式材料不予认可。
5.统一奖励标准:
(1)已发放奖励的竞赛,学校仅补发差额部分。
(2)同一项目获多项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一次奖励。
(3)同一赛事年度奖励总额上限为20万元。超出部分,由该赛事校内主办单位拟定发放标准。
校团委、教务处、学工处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