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6-03-02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为表彰在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团委研究,决定开展寒假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与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湖北经济学院全体学生。

二、评选名额

按各学院实际参与寒假社会实践人数的1%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参与“返家乡”社会实践过程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热心服务,甘于奉献,在活动中体现出经院学子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获得实践单位的认可

3.各学院可根据本院情况制定相应评选细则。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根据名额组织评选,择优推荐;

  2.填写《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汇总表》(附件2);

  3.于2026年3月12日前将汇总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282195713@qq.com,纸质版报送至大活二楼团委办公室B

  4.校团委审核后,公示评选结果。

 

附件1: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积极分子指标

院系

积极分子指标

会计学院

4

金融学院

3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3

工商管理学院

3

法学院

2

统计与数学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2

经济与贸易学院

2

国际教育学院

1

信息管理学院

1

艺术设计学院

1

新闻与传播学院

1

信息工程学院

1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1

低碳经济学院

1

新财经交叉学科研究院

1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1

弗罗斯特堡碳经济与数据科学学院

1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