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表彰在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寒假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与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湖北经济学院全体学生。
二、评选名额
按各学院实际参与寒假社会实践人数的1%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参与“返家乡”社会实践过程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热心服务,甘于奉献,在活动中体现出经院学子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获得实践单位的认可;
3.各学院可根据本院情况制定相应评选细则。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根据名额组织评选,择优推荐;
2.填写《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汇总表》(附件2);
3.于2026年3月12日前将汇总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282195713@qq.com,纸质版报送至大活二楼团委办公室B;
4.校团委审核后,公示评选结果。
附件1: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积极分子指标
院系 | 积极分子指标 |
会计学院 | 4 |
金融学院 | 3 |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 3 |
工商管理学院 | 3 |
法学院 | 2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2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2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信息管理学院 | 1 |
艺术设计学院 | 1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 |
信息工程学院 | 1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1 |
低碳经济学院 | 1 |
新财经交叉学科研究院 | 1 |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弗罗斯特堡碳经济与数据科学学院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