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湖北经济学院202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6-05-19浏览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践行“厚德博学 经世济民”校训精神,主动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现将202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活动内容

(一)“经彩青春”社会实践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团。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和引导青年学生将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相贯通,努力掌握这一科学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结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面向基层群众和青少年群体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接地气的宣传宣讲。

2.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团。立足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等重要历史纪念节点,组织青年学生前往红色革命遗址、抗战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实践活动。通过实地参观、主题宣讲、史料研习、老兵访谈等活动,引导青年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在抗战中的中流砥柱作用,理解和平发展的时代意义,厚植家国情怀,增强捍卫国家主权与民族尊严的使命感。

3.中华文化传承团。组织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通过广泛开展和参与非遗展演、文物保护、艺术创作、展馆研学等实践活动,领会“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一步增强历史自信、文化自信。

4.乡村振兴促进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系列重要论述,发扬实事求是精神,掌握密切联系群众方法,脚踏实地,自找苦吃。组织青年学生深入乡村,运用专业知识开展专业助农、科技支农基层治理、生态环保等活动。鼓励通过在基层团组织兼任职务等方式,引导青年学生关注乡村发展、投身乡村振兴。

5.基层服务践行团。组织青年学生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在基层一线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紧密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广泛开展科技推广、教育帮扶、法治宣讲、金融普及、环境保护、粮食节约等实践活动

6.科研育人实践团。为深化“有组织的科研”理念,构建“立项组队培育孵化成果转化”的全链条科研育人体系,组织青年学生结合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科技发明等学科竞赛项目及科研立项项目,开展调研、实验及数据分析等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科研训练中提升创新能力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科研与实践深度融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培养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提供有力支撑。

7.绿色发展实践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相关专业学生聚焦绿色低碳、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应对气候变化、资源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通过开展科学考察、实践调研、科普宣讲活动,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8.“爱心托管班”志愿服务团。组织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爱心托管班”志愿服务,结合所学专业和个人特长,围绕“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和亲情陪伴、安全自护等成长服务,为托管少年儿童提供思想引领、身心成长、学业辅导、科技创新、艺术素养、文化传承、安全教育等课程,积极参与托管班管理,有效服务基层群众子女托管需求,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和“双减”政策实施。

9.民族团结实践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工作的相关精神要求,组织在内地学习的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学生就近开展实践,组织内地学生到民族地区开展实践,通过生产劳动、政策宣讲、走访调研、结对交流等,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专项社会实践

“经彩青春”社会实践团队可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及相关单位发布的专项实践活动通知,依托现有团队申报对应专项。专项申请,详见“创青春”“中国青年志愿者”“青春湖北”微信公众号推文,以及校团委青春经院群内通知此外,校团委“千村调查”专项为本年度特色专项,详细通知见校团委及“青春经院”相关发布,同学们可自行申报。各学院及直属学生社团(组织)自行处理申报事宜,相关材料报校团委审批后统一报送推荐。

(三)“返家乡”社会实践

支持青年学生参与团中央“返家乡”社会实践,鼓励青年学生深入基层体悟时代变化,以劳动实践、实习实训、社区服务等方式深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参与基层治理,助力家乡建设,体察国情民情社情,实现知识与实践的深度融合。部分岗位可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平台—返家乡”栏目进行申请。

三、推进步骤

1.组队申报。各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围绕“经彩青春”主题建立团队,同时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市级实践专项,鼓励跨专业跨学科组队,促进学科融合与实践育人,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少于7人。鼓励以团支部为单位组队,在“先进团支部”“十佳团支部”评选中予以一定的加分倾斜。

2.启动仪式。学校将于6月中上旬举办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启动仪式暨教育培训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鼓励各学院组织召开院级启动仪式。

3.社会实践。暑假期间,各学院组织实践团队和个人以集中或分散的形式参与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在基层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4.评审答辩。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实践团队数量及质量,按照比例确定校级评选推荐名额。评审工作将以公开答辩的形式开展,通过团队陈述、成果展示、评委问辩等环节,综合考察实践项目的实效性、创新性和社会影响力评选出校级优秀实践团队及先进个人,并择优推荐至国家级和省市级社会实践相关荣誉评选。

5.总结表彰。评审答辩结束后开展2026年湖北经济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对获奖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深化活动影响、分享经验体会、评选优秀成果、选树先进典型。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将其作为“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工作体系的重要内容,确保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都能参加至少一次实践活动。要突出有序组织,规范宣传动员、立项报备、培训辅导、总结评价等重点环节。要精心准备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资金、场地和工作力量的投入,实践活动提供有利条件保障。

2.加强指导,提高质量。各学院要加强对实践团队专业指导,每支团队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求全程随队实践。鼓励统筹选派团干部、专业教师、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担任指导教师,提高学生调查研究能力。要以学院为单位在“到梦空间”平台统一发布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校直属团队由校团委实践与科创中心发布),动员学生积极报名入驻,协调做好参与人数统计和第二课堂活动积分与学分的认定、发放工作。

3.做好宣传,及时总结。各学院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及时对实践过程和成果进行宣传展示,组织学生在活动中使用“三下乡”标识,积极参加2026“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征集、“镜头中的三下乡”“我的返家乡实践故事征集”等活动,切实提升项目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要做好活动总结、选树典型、研讨交流等工作,各团支部要组织开展“实践归来话成长”主题团日和交流分享活动,总结提炼实践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

4.强化保障,守牢底线。各学院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加强安全保障和过程管理。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团队实践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个人实践以“返回家乡,就地就近”原则开展。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停止相关地区的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

五、学分认定说明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普通本科学生需参与社会实践,经校团委认定后,可获得实践学分。

1.以团队形式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通过验收后,团队成员可认定2学分。

2.通过“创青春”微信公众号官方渠道申请并完成“返家乡”社会实践的,可认定2学分。(活动报名通知详见“创青春”微信公众号

3.学生自行联系实践地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每学期可利用寒暑假时间参与1次,每参与1次认定1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申报说明

1.“经彩青春”社会实践团队:各学院须于6月12日前将各团队《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申报书》(学院签字盖章扫描版)以及《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汇总表》打包发送至邮箱:75874561@qq.com(纸质档学院留存)。校级团学组织、校团委直属社团,以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下属学生组织组建团队,参照前文要求将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75874561@qq.com

2.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各学院须于6月12日前提交《附件4:湖北经济学院2026年暑假“返家乡”社会实践参与情况统计表》至邮箱:75874561@qq.com,《附件3: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安全承诺书》务必签订由学院团委留存。

3.其他相关工作根据团中央、团省委的即时工作要求,灵活调整。未尽事宜以校团委相关通知及安排为准。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申报书.docx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2026年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安全承诺书.doc

附件4:湖北经济学院2026年暑假“返家乡”社会实践参与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5:2026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青校园APP注册流程.pdf


 

                          校团委

                          20265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