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学校团员和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夯实团的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团支部的组织活力,提升新生班级团支书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校团委决定开展第三十一期团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0月7日—11月7日
二、培训对象
2023级团支部支委、学院团委各部门工作人员、入团积极分子
三、培训方式
(一)各学院团委可自主或联合举办开展。
(二)形式:集中授课、小组讨论、素质拓展、经验交流等。
四、培训地点
各学院团委自行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应及时在到梦空间发布培训活动,组织参训人员进行报名、签到、评价;各学院团委书记应将本次团校培训及时录入到智慧团建系统,具体录入路径:智慧团建—团干部管理—团干部培训。
(二)本次培训建立临时团支部,设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各1名,负责培训时团支部的学习培训活动。
(三)培训班学员可编成若干个团小组,每组选出1名组长负责小组成员日常考勤、小组讨论等工作。
(四)课程设置要求:
1.本次培训主要内容应包含: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重要书籍和文件精神,基层团支部日常工作、基层团支部建设和团干自我成长辅导,智慧团建、到梦空间和志愿汇系统培训使用,等等。
2.集中授课原则上每课时45分钟,总课时不少于12课时。
3.结业要求:由各学院团委根据课程安排进行集中式的闭卷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结业。
4.各学院团委可依托“青述讲堂”“百生讲坛”等活动,邀请本院或他院优秀青年党员、团干部、省青马学员、青年典型,深入团支部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宣讲、交流分享,邀请优秀团支部代表开展关于基础团务工作、团组织生活及提升团支部活力的经验分享。各学院团委书记须深入联系学院至少1个基层团支部开展互动式宣讲。
5.培训期间所有学员应围绕“永久奋斗的青春”主题,进行1次小组研讨并做好会议记录。
6.培训班应设有规范的考勤、纪律、结业要求,各学院负责人要秉公负责,督促本院参训人员遵守纪律、积极参与培训、认真撰写心得。对于考勤不合格、测试不合格、违反课堂纪律、心得抄袭的学员不予结业。
7.各学院10月14日前上交第三十一期团校培训方案,培训结束后上交推荐优秀学员名单,发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3313977687@qq.com。
校团委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