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经院团字〔2012〕7号)和《关于2016年学生科研立项和结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指导老师推荐,各院系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校同意231个学生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科研立项完成周期为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底;
2、学校采用“以奖代助”的方式,鼓励学生完成科研项目;院系可以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决定资助方式和资助额度;
3、科研立项通知书将以院系为单位放发到各院系团委,项目负责人到所在院系团委领取立项通知书;
4、项目负责人要详细了解《关于2016年学生科研立项和结项的通知》和立项通知书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高质量完成科研项目。
校团委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