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湖北经济学院第三十二期团校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4-03-11浏览次数:37

为持续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团学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提高大学生团干的思想道德素质、政治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引导大学生团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做新时代好青年。根据工作安排,现举办第三十二期团校培训,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3月

二、培训原则及对象

1.坚持“骨干储备、重点培养、作用发挥”的原则,有针对性遴选组织学生骨干参加培训,并作为下一步接续培养的重要依据,2022级本科生、2023级研究生建议优先推荐;

2.校团委直属部门、校学生会学生骨干,其中每个组织推荐2人;

3.各学院团学骨干、基层团支部负责人,其中骨干人数超300人的学院推荐6人,其余学院推荐4人。

三、培训方式

集中授课、小组讨论、经验交流等。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原则上以周四下午或周末为主,地点待定。

五、培训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领青年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2.学员应具有良好的时间观念、纪律观念,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应向各学院团委书记请假,并提前向校团委上交假条;

3.每次培训开始后15分钟内未到场视为无故旷课。每节课后统计并通报会场纪律情况。凡考试不合格、迟到3次、请假2次、旷课1次或代课者不予结业,并通报所在学院团委;

4.请各学院团委在3月14日(周四)下午5点前将培训学员信息统计表(附件)发到校团委组织部邮箱3313977687@qq.com,并督促培训学员加QQ群:878307016。

六、考核方式

1.本次考核采取考察+考试方式对学员综合评定;

2.培训期间将对学员日常学习情况进行考察。授课结束后,针对授课内容采取试卷考核,学员另需提交1份培训心得;

3.日常考察、结课考核和培训心得作为学员考核结果评价和优秀组长、优秀学员评定的重要标准;

4.学员结业情况作为年底分团委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培训学员信息统计表.xlsx

校团委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