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2-06-10浏览次数:8878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经院学子践行“五个模范”,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社会实践活动。

  :  

  :陶前功  商守卫  刘国武  叶晓东  车纯贤  吴雄  钟彦姝    

高师  夏菲  刘帷  李阳阳  孔军  钟立伟  杨专 周志荣  

李勇  涂宇琼  梁涤尘  高鹏  张江红徐慧玲  王立俊  杨宏斌

二、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三、活动内容

社会实践以团队形式和个人形式展开,其中团队社会实践主要是专业类、公益类和专项类;个人形式主要是“返家乡”社会实践和个人实习实践。

四、活动形式

1、团队形式。对于专业类、公益类和专项类社会实践,须以团队形式参加。考虑到疫情的不确定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团队注册须满足以下条件:1、实践地在湖北省省内,武汉市市内优先考虑,如有离汉开展社会实践的,建议以实践所在地的生源学生组成团队,同时须确保实践地能接受其开展社会实践;2、团队成员(含指导老师)接种新冠疫苗(以健康码接种记录为准);3、指导老师须全程随队实践;4、前期已有稳定的实践基地或基础较好的科研项目。

2、个人形式。按照“返回家乡、就地就近”原则,开展实践活动。其中“返家乡”社会实践以上级团组织通知和安排为准,学生须申请并通过审核方可参加;学生个人也可返回家庭居住地开展实习实践。

五、资助形式

学校主要资助团队形式的社会实践,个人形式的社会实践以实践单位的资助为主。

1.专业类实践。学校对此类实践团队采取“以奖代助”的方式,即在学院评选的基础上进行集中评选,对获奖的团队给予相应奖励;学院可自行决定前期资助方式和资助金额。

2.公益类实践。学校将对此类实践团队单独评奖,对成绩突出的团队给予相应奖励。

3.专项类实践。其费用和资助形式具体见专项实践通知。

六、总结表彰

1.活动总结。实践活动结束后,实践个人和团队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总结。总结材料将作为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应积极组织总结评比和成果展示活动,发掘实践典型,分享实践感悟,共享实践成果,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的重要作用。

2.评选表彰。本次活动结束后,将评选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及优秀社会实践成果,同时评选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优秀指导老师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

七、注意事项

1.聚焦主题,突出育人实效。各学院要坚守实践育人初心,以“喜迎二十大”为主题,宣传党百年奋斗的辉煌成就、历史意义,学习党领导下中国青年运动的百年历程,引导青年学生增进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情感认同和行动追随,团结引领青年学生深入学习感悟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

2.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底线。各学院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安全保障和过程管理,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实践。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集中性的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须在条件允许下开展。指导教师须全程随队指导,开展活动前和过程中要充分研判部署,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与处置。

3.创新形式,扩大影响覆盖。鼓励师生采取“云组队”“云调研”“云访谈”等网络形式开展,要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加强舆情风险防范,做好典型选树宣传,将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作为鲜活案例,影响教育更广大的青年学生。

4.加强组织,务求实践成效。各学院在“到梦空间”平台统一发布2022年暑期“三下乡”实践活动,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报名参与,学院实践活动加入“经院2022年暑期‘三下乡’实践专题活动,做好参与人数统计和第二课堂活动积分、学分认定、发放工作。

5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将根据团中央、团省委的最新工作部署和实践地疫情防控要求,随时调整,如遇疫情突发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线下实践活动,迅速有序返家,将线下实践转为线上开展。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7189

联系邮箱:hbuetw@hbue.edu.cn

校团委

20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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