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囚犯难题”谈起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18-04-10浏览次数:774

王俊涛

有一个富人在家中被谋杀,他的财产被盗。警方在征询中抓到两名嫌疑犯某甲某乙,在他们家中搜出了被盗的财产。但他们否认杀人,声称他们先发现富人已被杀,便进屋顺手牵羊偷了一些东西。于是警方在将甲乙隔离的情况下分别对他们说:因为偷东西已有确凿的证据,这将被判刑一年:如果拒不坦白杀人而被另方检举,则将被判刑30年:如果坦白了杀人将判刑10年;承认自己杀了人,并检举他,而另一方抵赖,则可受奖无罪释放。试问在这种情况下,甲乙二人将会作出什么选择?这就是著名的囚犯难题,或囚犯两难选择

他们各有两种选择:否认杀人或承认合伙杀人。最好的结局是双方都否认杀人,大家都判一年监禁的偷窃罪。但由于二人在隔离的情况下不能串供,万一被对方出卖,对方则可获无罪释放的宽大处理,自己则被从严判处30年徒刑。所以还不如承认杀人,被判10年徒刑的风险小,而且如果对方不承认的话还可以无罪释放。换言之,对甲而言,在乙承认杀人的条件下,自己也承认(10)比不承认(30)更合算:在乙不承认杀人的条件下,自己承认(无罪释放),也比自己不承认(判一年更合算。所以最合理的选择是承认杀人。同样的分析也适合于乙。因此最后的结果必是双方都承认杀人,各被判10年。原本对双方最有利的结局(都不承认杀人,各被判1)却不会出现。这个结果与他们是否真的杀人无关,他们即使从未杀人,也会做出杀人的选择。文革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之所以能使一大批人承认自己的罪行,其奥妙即在于此。

囚犯难题具有极深刻的含意,它解释了何以短视地以利益为目标将导致对大家都不利的结局,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可以举出许多类似的例子。例如政府三令五申不许国有企业乱发奖金。但对于某一特定企业而言,不论其他企业是否乱发奖金,自己多发一点奖金总比少发有利。当每个企业都这样想时,必定导致一切企业都乱发奖金,其结果是对一切人都是不利的通货膨胀。

其实这也类似于市场经济的盲目性。一个企业投资A产品赚了大钱,其他企业都红眼,于是大家一哄而上,到后来,大家都发不了财。这也是政府采取强制措施控制某行业过热的原因。

就囚犯难题本身来看,如果这种情况重复出现,甲乙二人都会从失败中吸取教训,从选择承认杀人到不承认。但后面的例子涉及到上百万个企业,他们中任一个改变决策丝毫无助于督促别的企业也跟着改变决策。

如何在市场经济中克服囚犯难题。我认为关键是商业道德。它要求每个企业在公共秩序方面遵守商业规则,最终它也能享受到其他企业或社会为它提供的道德服务。一个人应勇敢地救助落水的人,因为不知哪一天他也可能遭到类似的不幸。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商业交换的同时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动机在起作用:交换本身是受自利动机的驱动,人们做生意都是为了赚钱,这是完全正常的:同时做生意必须遵守市场规则,这是受道德约束限制的,它是反自利的。

一个成熟的市场体制最根本的特征是自利动机和道德约束协同作用。每个人都受周围环境的熏陶,懂得哪些场合下应该自利,哪些场合下应该受道德约束。

我国经济要发育成为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其中最困难的是如何从囚犯困难中解脱出来,其关键是商业道德。它是一种公共服务,能使一切从事交换的人得益。它不能依靠某个人去建立但在建立过程中需要每个人积极参与,建立之后还需要每个人珍视它维护它。建立商业道德需要政府、学术界、教育界等共同发起声势浩大的运动并持之以恒地努力。特别是政府,它更应带头不说假话,诚实守信,杜绝贪污,严禁滥用权力,树立新的为百姓服务的宗旨。即:十六届四中全会所提出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因为从来没有一个腐败的政府能够带出一个牢固的商业道德社会,我认为这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