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6年“挑战杯”大学生 创业计划竞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5-11-1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引导和激励青年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社会化能力,根据团中央和学校近期工作部署,现决定举办我校2026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级选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6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湖北经济学院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赛事安排

(一)大赛分组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量子技术、元宇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消费、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等区域合作,或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评审要点

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三)赛程安排

1.提交作品(2026年3月15日前),各参赛团队按要求提交参赛作品。

2.校级初赛(2026年3月25日前),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学者根据评审标准确定入围决赛的参赛作品。

3.校级决赛(2026年4月15日前),入围决赛团队准备书面评审资料与现场答辩事宜。

具体安排将通过QQ群通知,请各参赛团队及时加入我校2026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工作QQ群:729428587(一群)775923843(二群)。

三、参赛说明

(一)参赛形式

1.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鼓励不同学段、不同专业学生共同组队。

2.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湖北经济学院”是省赛和全国赛的唯一项目申报单位。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3.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5.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报名

1.报名材料: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参赛项目申报表(附件2)、项目计划书(参考附件3)、不超过20页项目PPT转化成的PDF文件、相关证明材料(上文参赛要求中所列举的项目补充材料)。

2.材料提交:请各学院于3月15日20:00前将本学院参赛队伍报名材料收齐,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buetw@hbue.edu.cn。参赛队伍将上述报名材料命名为“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主持人姓名+电话号码”。

四、奖项设置

根据决赛成绩分别从5个组别参赛项目中择优推荐部分项目参加湖北省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附件1:评审要点.docx

附件2:参赛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创业计划书模版框架.docx

 

                     校团委、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