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中心

一、户外场地

凡在校内户外开展的学生活动(含摆摊宣传),须提前3天在团委网站下载《户外活动申请表》院系活动先经分团委书记签章,再报校团委审批盖章(大活二楼团委办公室B),最后送保卫处备案(行政楼A107),通过后方可进行。

二、室内场地主要用于教室、报告厅、团委活动场地等

办理时需在团委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室内场地使用申请表》,填写后经团委老师审核签字盖章后(院系申请需先经过本院系分团委书记签字盖章),审批通过才能使用。

1.报告厅

各学院举办的活动自行借用报告厅,无需到校团委办理

报告厅只提前一周接受申请。

社团申请均由社团管理中心于每周二(14:00—17:00)统一到团委办理。

一号报告厅举办的文艺类活动仅限周四晚上、周六和周日。其他报告厅可借用时间段如下:

上午8:00—12:15;下午14:00—17:25;晚上18:30—20:55。

2.教室

①教室只能于每周二到团委办公室申请,经团委老师签字、盖章后交于教务处办理。社团申请均由社管于每周二(14:00—17:00)统一到团委办理。

院系申请教室由本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签字盖章后直接交教务处办理。

②教室的可借用时间段如下:

周四的下午及晚上;周六全天;周日的白天。

3.团委活动场地

团委活动场地申请集中于每周二上班时间(8:00—12:00/14:00—17:00),特殊情况特殊办理。旺季场地申请较多,请尽量提前一周申请活动场地。


附件1 户外活动场地申请表.doc

附件2 室内场地使用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