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经济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学生会研究,报请学校党委、湖北省学生联合会同意,我校拟于2026年10月18日召开湖北经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学代会代表选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的分配和构成比例
1.代表名额。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组织现状及学生人数,拟定出席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159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2.代表构成。代表的构成应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各学院推选的学代会代表组成原则上参考以下比例:2026级占10%,2025级占40%,2024级占40%,2023级占10%,普通学生代表也要占有一定比例。
各代表团从代表中推选1名代表团团长及1名副团长,筹备委员会将通过团长向代表们传达学生代表大会的相关信息。
二、代表的条件
1. 湖北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有大局意识和集体观念;
3. 品行端正,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 能较好地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
1. 代表推选。各学院学生会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根据代表条件和附件1分配名额,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各学院将出席湖北经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名册(见附件2)提交本单位团组织审批,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向筹委会呈报。纸质版提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buexsh@yeah.net。本阶段工作须在9月30日17:00前完成。
2. 提案上交。请各学院代表根据自己对学校发展、学生权益、教育教学、校园文化等方面的关注与思考,提出有针对性的提案(见附件3)。各学院应当完成提案的收集、汇总和整理。本阶段工作须在10月9日17:00前报大会组织组,电子档发送至hbuexsh@yeah.net,纸质档提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
3. 筹委会汇总。筹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和提案进行汇总,按程序提交大会。
四、有关要求
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代表大会的基础和前提。请各学院学生会对选举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确保本次学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有关材料,确保学生代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校团委报告。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docx
湖北经济学院第十二次学代会筹备工作小组
202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