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及提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6-09-21浏览次数:10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经济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学生会研究,报请学校党委、湖北省学生联合会同意,我校拟于20261018召开湖北经济学院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学代会代表选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的分配和构成比例

1.代表名额。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组织现状及学生人数,拟定出席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159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2.代表构成。代表的构成应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各学院推选的学代会代表组成原则上参考以下比例:2026级占10%2025级占40%2024级占40%2023级占10%普通学生代表也要占有一定比例

各代表团从代表中推选1名代表团团长及1名副团长,筹备委员会将通过团长向代表们传达学生代表大会的相关信息。

二、代表的条件

1. 湖北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有大局意识和集体观念;

3. 品行端正,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 能较好地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

三、代表产生程序及提案工作的时间要求

1. 代表推选各学院学生会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根据代表条件和附件1分配名额,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各学院将出席湖北经济学院十二次学生代表名册(见附件2提交本单位团组织审批,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向筹委会呈报。纸质版提交至学生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buexsh@yeah.net。本阶段工作须在93017:00前完成。

2. 提案上交。请各学院代表根据自己对学校发展、学生权益、教育教学、校园文化等方面的关注与思考,提出有针对性的提案(见附件3)。各学院应当完成提案的收集、汇总和整理。本阶段工作须在10917:00报大会组织组,电子档发送至hbuexsh@yeah.net,纸质档提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

3. 筹委会汇总筹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和提案进行汇总,按程序提交大会。

四、有关要求

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代表大会的基础和前提。请各学院学生会对选举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确保本次学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有关材料,确保学生代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校团委报告。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docx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docx

 

湖北经济学院十二次学代会筹备工作小组

                                2026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