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二月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3-12-01浏览次数:5051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面向团员和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夯实团的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团支部的组织活力,引导团员青年全面学习、深刻把握、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现将12月份主题团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湖北经济学院团员和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近日,共青团中央印发了《关于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通知》。开展面向团员和青年的主题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交给共青团的重大政治任务,是落实党管青年工作原则、加强新时代党的青年工作的战略性举措,是加强对团员和青年政治引领、强化团员和青年理想信念教育、动员团员和青年挺膺担当的必然要求。请各学院团支部持续深入推进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开展挺膺担当”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一代的殷切希望和重要要求,激发强国有我的青春激情,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在支部学习、读书交流、学习小组活动等场合组织开展交流时,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关问题,以问题代入做实交流研讨,研讨时,既要强调紧扣题干确定的范围,答出答准有关知识点,不宜天马行空、泛泛而谈;也要增强代入感,鼓励多运用亲身感受、具体事例开展阐释、进行论证。

为进一步加强团支部专题学习的内容精准供给,在60篇基本篇目的基础上,结合专题四的具体方向,向基层团支部推荐重点篇目和研讨的重点问题(重点篇目和研讨的重点问题见附件),团支部专题学习按照“有学习主题、有会前自学、有确定篇目、有问题研讨、有学习成效”的“五有”规范要素,抓好学习质效,形成工作闭环。要以问题思考深化理论学习,围绕有关问题做好个人自学、思考回答、交流研讨、深化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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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平台)

(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7日下午就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要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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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文稿)

(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11月7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关于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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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

三、参与人员

湖北经济学院全体团支部、全校共青团干部及共青团员

四、主要流程

1.集中学习讨论。设置原文诵读、交流分享、“团委书记进支部”等固定环节,鼓励支部创新团日形式。可采用“主讲+帮讲”的形式,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支委会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在“智慧团建”系统内规范记录团员主要发言内容。

2.按月缴纳团费。团员参加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团费。

3.开展“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4.重温入团誓词。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主题团日是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实际举措,是强化团员意识、发挥团组织教育主体作用的具体安排,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团员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发挥实效,注重长效,鼓励创新形式开展团日活动。

2.确保活动实效。团员参加主题团日要佩戴团徽,在教室前排集中就座,活动过程中要认真聆听、主动思考、踊跃互动,严禁打游戏、看视频、听音乐,或做其他与主题团日无关的事情。主讲人、帮讲人要提前准备讲授内容和形式,发言时要仪态端正、声音洪亮、普通话标准,注重与台下交流互动。

3.严肃考核评优。各学院团委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团支部主题团日评分规范》(见附件1)对各支部团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选出本月主题团内活动优秀团支部,并按照学院团支部总数的20%推荐优秀(评优情况作为五四“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评选的重要参考标准)。

六、活动小结

1.活动开始前,各团支部通过“到梦空间”发布活动,支部团员及时报名;活动结束后,各团支部通过“智慧团建”中的“教育实践”模块录入(具体是类别:“主题团日”—专题:必学专题: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4:挺膺担当),所有支部录入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18日晚8:00前。

2.各学院团委在12月6日晚8:00点之前将《XXX学院XX月主题团日工作安排汇总》(附件2)和《XX月份主题团日工作安排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3313977687@qq.com。

3.12月20日晚8:00之前将XX月支部主题团日活动评分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3313977687@qq.com。

 主题团日附件.zip

 

        校团委

2023年12月1日